全民直播浪潮下,早餐攤的蒸汽、商場的人流、景區(qū)的笑臉,都成了直播間的“天然布景”,普通人吃飯、購物、陪伴孩子的瞬間被實時推送,公共與私密的邊界正被悄然模糊,“被入鏡”已從偶然遭遇變成日常風險。
直播經濟催生出“真實場景”的流量密碼,商家和主播深諳路人自然神態(tài)、市井煙火氣更能吸引眼球,且拍攝真實顧客幾乎零成本,這讓不少人陷入“流量至上”迷思。隱蔽的拍攝設備無處不在,不知情的路人淪為“移動背景板”。更有主播刻意將鏡頭對準唯一打卡點,讓游客陷入“不被拍就無法打卡”的兩難,這種“事實上的強制”早已超出合理拍攝范疇。
“走出家門就活該走進別人的鏡頭里嗎?”網友的質問,道出大眾的困惑與憤怒。未經打碼的肖像可能淪為網絡暴力源頭,路人的外貌、體態(tài)、行為會被無端解讀、惡意評論。《民法典》早已明確,未經肖像權人同意,不得制作、使用、公開其肖像,即便在公共場所,公民的私密活動、身體隱私仍受法律保護,流量絕不能凌駕于法律之上。
規(guī)范直播入鏡行為,需多方合力。商家和主播應張貼提示、征詢路人意愿,對非自愿入鏡者打碼虛化,隱私敏感場所嚴禁拍攝顧客;平臺要壓實主體責任,建立直播前承諾機制和AI檢測系統(tǒng),暢通投訴通道;監(jiān)管部門需加強巡查,對惡意侵權行為加大處罰;路人也應增強權利意識,遇侵權及時保存證據維權。
直播的意義在于分享而非冒犯,流量的價值在于誠信而非掠奪。唯有鏡頭守住邊界,直播守護隱私,才能守護公共空間的隱私。(文/艾米杰)